说明:
1.采购人在实施采购前应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
2.谈判小组为三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现场对供应商资质进行核实,并对产品的性能、品质(或者服务要求)和价格等方面进行谈判,根据综合情况择优选择供应商,并填写《湖北大学采购项目商务谈判记录》。
3.采购人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并签字确认,合同由招投标采购中心盖章。
注意:
1.商务谈判适用于预算高于1万元且低于学校统一采购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较为复杂且密封询价、网上商城、系统竞价采购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时,可采用商务谈判采购方式。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制度:
1.湖北大学分散管理办法(试行)(校招标字【2021】4号)
2.湖北大学商务谈判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校招标字【20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