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10月24日上午,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召开招标代理机构年度工作布置会。招标采购中心全体成员、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中心工作人员领学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相关采购项目负责人结合上一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情况,就文件制定、评标组织、费用收取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招标采购中心主任李明围绕招标代理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更好服务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恪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底线,严格按照国家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切实强化保密意识,确保采购合规合法;二是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及时研学国家招标采购最新政策法规,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切实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团队优势,克服“惯性思维”,全面思考、主动对接,及时提供专业、高效的意见建议,当好参谋、做好预判;三是要提升服务质量,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作,结合不同采购项目特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操守,为学校提供优质、高效、透明的代理服务,同时加强招标全过程管理,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最大限度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审稿: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