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2次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08FJ-145001001
各投标人:
现针对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问,做如下澄清:
答疑部分:
提问1:项目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根据提供的《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建议书》本项目按一星级设计,《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初步设计说明》建设目标为通过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识评价。请问以哪个为准?绿色建筑评价是否通过运行标识?
回复:按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并通过运行标识评价。
提问2:《湖北大学产教融合中心项目初步设计说明》明确海绵城市设计由校园整体规划时统一考虑。如有海绵城市相关上位指标规划参数能否提供?
回复:红线范围内海绵城市设计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实施。
提问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节中承包人其他义务中要求“承包人负责初步设计文件深化设计至施工图文件 ”,但第六章发包人提供资料中初步设计图纸深度不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相关深度要求,需提供符合初步设计深度要求的完整设计文件。
回复:由投标人在现有初步设计图纸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至施工图文件。
提问4:招标文件P135页,“下浮率报价可以在投标文件“价格清单说明”中进行填报”,是否在价格清单说明中1.6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说明:后填入下浮率。
回复:是的。
提问5:招标文件P134页中,“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416.17 万元,分为以下 6 部分:
(1)施工图设计费 200.00 万元;
(2)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编制费 5.00 万元;
(3)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费 4.17 万元;
(4)垃圾服务费和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50.00 万元;
(5)工程保险费 52.42 万元;
(6)水土保持补偿费 4.58 万元。 ”是否其中施工图设计费填入“2.1勘察设计费清单”,其他(2)-(6)的费用填入“2.7 其它费用清单”。
回复:是的。
提问6:基本预备费 1112.97 万元,是否也填入“2.7 其它费用清单”。
回复:是的。
提问7:“项目经理曾担任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56000 ㎡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23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项目经理,得 2 分,满分 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信息。” 可否修改为“在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56000 ㎡且投资金额不低于 23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得 2 分,满分 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需体现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名字)”
回复:该项评分标准修改为“项目经理曾担任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项目经理,得2分,满分2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如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则需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信息。”。
提问8: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 ㎡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23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项得 1 分,此项最高得 1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联合体协议(如有)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中已经证明独立完成过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类似项目,能否不必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回复: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可以证明该业绩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的,可以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提问9: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 ㎡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23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项得 1 分,此项最高得 1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联合体协议(如有)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可否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 ㎡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23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项得2分,此项最高得 1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回复:该项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项得1分,此项最高得12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如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则需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竣工验收报告、联合体协议(如有)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可以证明该业绩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的,可以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提问10:企业管理人员中,社保属地化较为常见,直属分公司(非法人单位)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提问11: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关疑问: 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 ㎡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23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项得 1 分,此项最高得 1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联合体协议(如有)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联合体协议涉及部分企业信息,是否在中标或者合同中体现出联合体或者独立完成即可,所以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 ㎡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23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项得 1 分,此项最高得 1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回复:该项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项得1分,此项最高得12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如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则需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竣工验收报告、联合体协议(如有)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可以证明该业绩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的,可以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提问12:企业业绩的相关疑问: 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 ㎡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23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项得 1 分,此项最高得 1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联合体协议(如有)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因EPC项目是最近几年刚刚兴起,且最近三年工地多次停工,施工进度缓慢,所以竣工业绩要求近5年完成12个,要求较高,可否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 ㎡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23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项得1.5分,此项最高得 1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回复:该项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每项得1分,此项最高得12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如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则需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竣工验收报告、联合体协议(如有)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可以证明该业绩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的,可以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提问13:项目经理的相关疑问:项目经理得分情况中:“项目经理曾担任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56000 ㎡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23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项目经理,得 2 分,满分 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信息。” 资审业绩中项目经理承接过类似项目,类似施工项目或者类似设计项目均可,得分项中再次提高到必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议修改为“项目经理在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56000 ㎡且投资金额不低于2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得 2 分,满分 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经理信息)”
回复:该项评分标准修改为“项目经理曾担任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6000㎡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项目经理,得2分,满分2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如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则需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信息。”。
提问14:社保问题的相关疑问: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中备注部分“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此项中,部分潜在投标单位在施项目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人员社保可能随着项目落户在当地城市,导致社保缴纳单位是投标单位的无法人分支机构,是否只需要证明社保真实性,且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即可。
回复:是的。
提问15:P51页分值构成中:承包人建议书14分、承包人实施方案26分,但在P52页评分因素中,承包人建议书合计20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合计20分,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评分标准“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中“对工程设计任务、项目要求的理解(3分)”、“优化、深化设计1(5分)”、“优化、深化设计2(4分)”、“优化、深化设计3(2分)”等四项评分因素属于“承包人建议书”,共计14分;“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中其他评分因素属于承包人实施方案,共计26分;“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因素合计40分。
提问16:P52~P53页评分因素项名称和描述与P166~P168页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的章节标题和主要内容不一致,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7:请明确P166页投标方图纸的具体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8:P52页评分因素中“承包人实施方案”,在P166投标格式中名称为“承包人实施计划”,前后不一致,请明确名称。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9:初设图纸总图中,项目红线与室外配套工程范围不一致,请明确本项目招标范围按照总图中的红线范围进行设计施工还是按照总图室外配套工程市政铺装范围设计施工?
回复:本项目用地在校区整体用地范围内,项目红线主要限定项目的建筑用地范围。室外配套工程按照总图室外配套工程市政范围设计施工,室外配套工程须满足实际正常使用需求。
提问20:P135页中第4条描述:还包括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人防、消防、园林、安监、环保、劳动卫生、建管、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以所有涉及的费用都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若报批报建工作法律规定(如规划)为建设单位办理的手续是否为承包人办理?并且手续办理的时间是否计算工期?规划报批是否完成?
回复:上述报批报建工作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予以配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是完成设计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节点要求。本项目已经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提问21:P140页中18条完成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等工作,并完成本项目施工占地范围内及项目施工会影响其正常使用的给排水、供电、通信等管线的迁改(此费用含在投标总价的工程建安费用中)。此项中管线是否有相关图纸以及测绘院原始点交桩?
回复:无。
提问22:无地勘报告,是否可以提供?
回复:不提供。
提问23:正式供电变配电室接驳点请明确?
回复:从校内新建配电房接入,投标人自行踏勘。
提问24:施工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在何位置,请明确?
回复:自行踏勘,就近接驳。
提问25: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请问“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只保留标题,删除正文及备注内容,写“无”即可?
回复:可以。
提问26:招标文件P54页施工人员配备情况中“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资料管理员”,请问是否对应招标文件P36页,施工管理3人、资料管理2人?
回复:是的。
提问27:招标文件P54页“施工人员配置情况”中写明“每1个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证的,得0.5分,本项满分3分”,请问是否理解为除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外,只需6人中级职称即可得满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8:招标文件P52页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审标准,与P167页承包人实施计划要点目录差别较大,请问编制承包人实施计划是以P52页评审标准还是以P167页实施计划要点目录作为章节目录编制依据?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提问29:招标文件P137页发包人要求(三)图纸内容,是对投标阶段设计图纸内容要求,还是中标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图纸内容要求?
回复:该要求为中标后的图纸内容要求。
提问30:招标文件P156-165页价格清单中涉及的2.1-2.8表格清单所填内容子项招标文件没有具体要求,请问是否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回复:是的。
提问31:初设图纸文本时间2023.03,2023年4月后的新规范对项目成本会有影响,如屋面按新规范需要三道防水,建造成本会有变化。
回复:如有新规范,则以新规范要求为准。
提问32:招标文件第五章(四)招标范围第1条要求“专项设计(含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设计说明部分第十四章 海绵城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由校园整体规划时统一考虑”,无设计内容。请问本次设计是否落实海绵城市?(注:本项目地块狭小,落实海绵城市需要建设雨水调蓄池等处理构筑物)
回复:按相关规范要求设计落实。
提问33:按初步设计说明第五章、四、4,“实验工艺用水预留供水接口,其余由工艺方负责设计”,请问本次设计范围实验室工艺部分是否属于施工图设计内容?
回复:暂不考虑。
提问34:按初步设计说明 第五章 第八章相关设计,本次设计室内外消防系统单独建设。在满足规范情况下,请问本次设计室外消防能否利用原有室外消防泵组及水池?(注:本项目室外消防40L/s,原有消防设施室内外合用水泵,Q=55L/s,H=79m,N=90Kw,室外消防存在合用的可能性。可取消室外消防水池、泵房泵组等,节约投资,扩大建筑使用空间)
回复:不利用原有室外消防泵组,按规范要求单独设计。
提问35:室外雨污水接驳至校区原预留的检查井,请问是否可提供原预留接口的基础资料及一期的管网资料,以便复核场地标高及排水能否顺利接入?
回复:不提供,自行踏勘。
提问36:设计说明“局部通风系统配合实验室专项进行设计”,图纸中未包含实验室专项设计内容,仅预留土建风井;请问实验室专项是否在本次EPC招标范围?
回复:暂不考虑。
提问37:招标文件组织部分包括 (6) 承包人建议书;(7)承包人实施计划,2.2.1 分值构成中明确说明,承包人建议书为 14 分,承包人实施方案为 26 分,2.2.4 中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实施方案合在一起编制,且设计部分 20 分,承包人实施方案为 20 分,请明确承包人实施计划和承包人建议书各包括的章节内容以及分值构成。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8:请提供现场施工阶段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排污、排水具体接驳位置,以及临时给水的管径及压力和临时用电总配电箱的容量
回复:自行踏勘。
提问39:施工人员配备情况得分项:项目管理团队中,除资格条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其他如安全员、质量员、造价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水电安装负责人、弱电(安防、消防联动、管理系统等)施工负责人、暖通施工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材料设备采购负责人、项目资料管理员、项目报建负责人等,每 1 个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证的,得 0.5 分,本项满分 3 分。 (提供属于本单位员工的 2023年5月-2023 年 8月中任意 3 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劳动保险证明(以社保局或税务局加盖印章的为准)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问:每 1 个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证,得 0.5 分,本项满分 3 分;是否仅6个专业负责人满足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其他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得按即可得3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0:提供人员是否需要在湖北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截图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1:是否能提供地勘报告;
回复:不提供。
提问42:是否能提供CAD版总平面图,以便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绘制;
回复:无。
提问43:根据踏勘,现场在平整,但未发现水电接驳点位置;
回复:踏勘不实,项目现场尚未进行平整。
44、评分标准中“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材料变更为“须同时提供合同、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如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则需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该项目没有申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
湖北大学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8日